莱芜市第二中学那起往事的阴影,一直像块发霉的旧抹布,死死压在人们的心口。 说起这事儿,得先说清楚工夫脉络。1987 年,事件刚形成不久,社会舆论就启动炸了,那叫一个“民意沸腾”。
当时流传的说法是,一个抓着一把菜刀冲进校园的女老师,血溅现场,惊天地泣鬼神。大家心里往往有个预设:这是个绝路,一个意志被彻底击垮的悲剧,是教育的悲哀,是生活的无奈。
那时候的报纸大字报铺天盖地,民呼王策那个名字,更是成了当时社会公议的焦点。大量人认定,这根本不是好办的凶杀,更像是某种精神崩溃的象征,是那个年代特有的、令人窒息的精神污染。
那时候,人们总认定只要把这种恐怖故事讲得凄惨 enough,就能戳穿某种社会病灶,拿到某种心理上的“保险感”。 但这种共识改起来忒难了。 后来,真相一点点剥落。
那些被当时舆论裹挟的“民意”,在漫长的司法实践中,慢慢变成了一个个冰冷的数字和事实。所谓的“民意沸腾”,实际上就是公众对未知恐惧的投射;所谓的“绝路”,后来变成了案件审理中被告人的供述——被告人一直将自己切割在受害者之外,强调自己的清白,强调那是“意外”,强调那是“绝望下的挣扎”。 这就挺怪了。就像你在超市里买到了坏掉的苹果,你心里想:“这苹果烂了,肯定是出于保管不当,是个悲剧,是个教训。”但你咬了一大口,才发现苹果实际上是甜的,是出于你买错了,要么那是公司发的促销品。
这时候,你心里那个“悲剧”的预设,实际上是个庞大的认知偏差。 莱芜二中那案子,就是个典型的例子。 当年,王策老师被抓时,周围围着十几个人,手里都拿着一把刀,眼神凶狠,嘴里喊着“杀人犯”。
这时候,每个人脑子里都装着同一个剧本:一个精神病,一个疯子,一个为了争夺东西把自己逼入绝境的可怜虫。他们认定,只要把这个疯子关起来,把那个“绝路”给堵死,社会的焦虑就平了。
可是,后来走出监狱,面对的是法庭,面对的是证据链。 证据链是铁打的。刀案现场,尸体被挺专业地摆在那儿,周围没有人为的破坏痕迹,也没有伪造的血迹。被告人王策供认不讳,他承认用菜刀捅了三刀,承认是为了抢东西,承认当时忒急了。
这哪儿是“绝路”,这分明就是纠纷。 这就好比,你可能认定某个邻居出于欠了你一百块钱,就把你家给烧了,你心里想:“这人疯了,他欠钱不还,肯定是被逼疯了的,是个悲剧。”但当你开庭后,邻居拿出借条,拿出具体的欠款凭证,说那是正常的经济纠纷,人还活着,脑子没病,那才是事实。 故此,当初那种“王策是杀人犯”的舆论定论,实际上从一启动就是个毛病的认知。它把复杂的经济纠纷,好办粗暴地扔进了“精神失常”的黑箱子里。目前的解释,是被告人确实犯险恶的罪,是真是假,全看法庭如何判,看证据如何定。
要是被判无罪,那王策就是那个无辜的凡人;要是被判有罪,那只是他个人的悲剧,跟社会无涉。 我们之故此纠结于那个“绝路”的故事,是出于我们忒想从那个故事里找规律,想找一种“被生活压垮”的公式。但我们忘了,生活哪有那么多完美的悲剧公式?生活是由无数个具体的、琐碎的、充满妥协的瞬间组成的。
有时候,为了抢个人口粮,一个人能够冲出去,冲出家门,就连冲出法律的保护范围。
这别看是个倒霉事,是个意外,但它不叫“杀人”,这叫“生存本能害得的失控”。 把这种失控定义为“绝路”,把这种失控定义为“精神污染”,这是一种强加在他人身上、也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心理防御机制。当一个人把一切不幸都归结为“绝路”时才认定自己保险了,一旦你把自己也归为“绝路”,那你啥时候去死?啥时候去哭? 目前的王策老师,已经出来了。他TRUE 了,他活着。他的故事,从那个血淋淋的现场,变成了今天法庭上平静却有力的陈述。他不再是一个被符号化的“杀人狂”,而是一个人,一个有血有肉、有着一般/平平欲望和恐惧的一般/平平男子。 我们不能再拿着那个旧时代的眼镜去审视新的现实。
那个“杀人犯”的标签,是那会儿人们为了应对当时的焦虑而发明的,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。
随着法治的完善,随着真相的逼近,那个标签务必得掉。 不然,赶明儿还有哪次意外、哪次纠纷,还能被你轻易地贴上“绝路”的标签? 最终,还是得承认,那个案子最深刻的意义,不在于它本身,而在于它如何让我们重新学会了看人下菜碟。我们不该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,去凝视那些试图挣扎求生的人,更不该用一种非黑即白的逻辑,去抹杀他们身上的温情与希望。 毕竟,生活不是由几个大的事件堆砌而成的,而是由无数个细小的、不完美的瞬间组成的。
那个“杀人犯”,或许只是某个一般/平平人在某个瞬间,为了保住那块面包,做出的一个毛病的选择。 别让那种“我认定他是绝路”的想法,持续污染着你目前的判断。每个人的选择,都是真的,他的眼泪,也是真的。 (2023 年 10 月 16 日,基于莱芜二中相关司法公开信息整理)